非法集资案件开庭后,辩护律师的感悟
作者:张永华 发布时间:2021-07-14 23:24:05 点击数:
导读:2019年1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联合发布《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规定上级单位(比如总公司)和下属单位(比如分公司)均未被认为是单位犯罪的的情况下,“一般以上级单位与下属单位中承担组织、领导、管理、协调职责的主管人员和发挥主要作用的人员作为主犯,以其他积极参加非法集资犯罪的人员作为从犯,按照自然人共同犯罪处理”。
北京刑事律师张永华谈非法集资案件从犯如何量刑?有些非法集资案件涉案金额大,一些管理人员对全部金额负责,算起来有几十亿之多,判决结果出来,是1年,缓刑。一些投资人不太理解。
这是因为这些人被认定为从犯。根据法律规定,从犯应当从宽处罚,减少基准刑的20%-50%;犯罪较轻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50%以上或者依法免除处罚。
由此可见,从犯的认定非常关键。
从犯的辩护,是一些关键岗位人员(比如分公司经理、财务总监、财务经理、运营总监、人力资源总监等)刑事辩护的重点。这个是战略性的问题。其他问题比如金额问题也重要,但是相比这个战略性的问题,都是枝节辩护点。
以上分享,欢迎批评指正。(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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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永华律师
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执业证号码:11101201210767036),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博士,执业领域为金融机构法律服务、民间金融法律服务、经济犯罪辩护、金融犯罪辩护、职务犯罪辩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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