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控告的低门槛与高难度

作者:魏巍 来源:厚启刑辩 发布时间:2020-03-16 00:01:11 点击数:
导读:刑事控告是一个看起来简单,做起来很难的工作。所以我分享的题目中包含了“低门槛”与“高难度”两个词。一、刑事控告的低门槛低门槛主要指的是法律对刑事控告的规定非常的简单易操作,可归纳为四个方面:主体无限制《

刑事控告是一个看起来简单,做起来很难的工作。所以我分享的题目中包含了“低门槛”与“高难度”两个词。

一、刑事控告的低门槛

低门槛主要指的是法律对刑事控告的规定非常的简单易操作,可归纳为四个方面:

主体无限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刑诉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

由此可见,刑事控告的主体是非常宽泛的。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既可以是案内人,也可以是案外人。既可以是被害人的亲属,也可以是代为委托的律师。

控告都接受

《刑诉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

实践中,公安机关能够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受案。但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案件,会建议控告人向有管辖权的单位进行控告,不会一股脑儿接受。

形式无讲究

《刑诉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报案、控告、举报可以用书面或者口头提出。接受口头报案、控告、举报的工作人员,应当写成笔录,经宣读无误后,由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签名或者盖章。

虽然法律上没有控告形式上的要求,但实践中公安机关希望控告人能提前梳理好事实及证据,形成书面的报案材料。这有助于公安机关尽快了解案情,做出判断和决定。 

审查速开展

《刑诉法》第一百一十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

2015年12月,公安部颁布的《公安机关关于改革完善受案立案制度的意见》规定,刑事案件立案审查期限原则上不超过3日,涉嫌犯罪线索需要查证的,立案审查期限不超过7日;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立案审查期限可以延长至30天。

2017年11月由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公布的《〈关于公安机关办理经济犯罪案件的若干规定〉的通知》第十五条和十六条,对经济犯罪案件的立案作出了特别的规定,立案审查期最长可达60天。

不管如何,相比冗长的刑事诉讼程序,立案审查期相对是短平快的。 

二、刑事控告的高难度

虽然法律规定的门槛较低,但从律师的角度来看,刑事控告业务的困难重重,特别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沟通难

去派出所报案、控告,接待的一般都是值班民警。受案之后,审查的民警不一定就是值班的民警。实践中,值班民警一般不会告知具体的承办民警,也不会告知具体的承办人电话。导致报案之后很难与承办人沟通。报案之后到结果出来之前,很难了解具体的审查情况。

初查难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对于在审查中发现案件事实或者线索不明的,必要时,经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进行初查。初查过程中,公安机关可以依照有关法律和规定采取询问、查询、勘验、鉴定和调取证据材料等不限制被调查对象人身、财产权利的措施。

初查是个很好的调查措施,但是不容易启动。因为初查需要相关人员配合,需要调取证据等,耗费人力物力,结果也不一定能保证。实践中最多的是,审查的民警会让报案人自己想办法找证人去派出所作证,让报案人自己去搜集材料。对报案人来讲,这些工作凭借自己的力量很难去开展。

立案难

除了公安机关案多人少导致的立案难之外,还有案件本身的原因。能找到律师代理刑事控告的案件基本属于疑难复杂的案件。委托人一般走了其他的控告途径未果后,才想到让律师代为控告,把律师当做最后一根稻草。案子争议较大,公安机关不立案便能够理解了。 

三、律师办理刑事控告案件需注意的事项

选择案子

在接待时,要仔细询问案件的来龙去脉。需要判断或明确以下几个问题:

1.案件是否构成犯罪;

2.是否已过追诉时效;

3.是否进行过控告;

4.控告材料收集的难易程度;

5.当事人的诉求。

通过上述问题,可以判断出案件的难易程度,对于办好控告案件具有指引作用。 

告知规律

律师需要提前告知委托人两个规律。一是控告案件的工作主要在于《刑事控告书》的撰写以及证据材料的整理,要让当事人理解律师的幕后工作及付出。二是告知委托人立案的程序及规律,明白律师的工作方式、方法。以防有委托人认为律师收了律师费后只跑了几趟派出所,认为费用与劳动不成比例。

找准人员

对于刑事控告案件,受案之后的沟通工作也很重要。一般来讲,审查案件的承办人最为关键。他直接接触事实及报案材料,对立不立案最有发言权。此外,承办人的领导及公安机关内部案件把控的部门也是需要沟通的对象,有助于他们及时了解控告人的想法,对案件的处理作出更准确的判断。 

学会救济

按照《刑诉法》的规定,公安机关作出不立案决定后,律师可以采用多种救济途径,可以向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核。律师还可以向检察机关提出立案监督。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等还可以自诉。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律师还可以通过行政执法机关达到救济的目的。比如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件,可以先向工商部门反映。工商部门调查后再移送公安机关,立案的可能性就比较大。还有些税务案件,可以先反映给税务部门,由税务移送给公安,立案的可能性也会比较大。

防范风险

首要防范的风险是诬告、陷害罪。律师在接案的时候要把关,对委托人提供的控告材料进行审核,要对委托人做好笔录,告知其诬告、陷害的后果,防范自己成为诬告陷害的共犯。另外,也要注意判断委托人被对方控告的风险。特别是一些公司内部的纠纷引起的控告,被控告的风险极高。

莫忘初衷

在很多时候,控告可能不是目的,而是手段。特别是一些涉嫌经济犯罪的案件,控告人的目的是想挽回损失或获得利益。所以,在刑事控告时,重点可能不是立不立案,而是能不能借此获得谈判的空间。我问过一个资深律师,你代理过的控告案子,成功过几个。他说立案的一个没有,但是经济利益得到挽回或补偿的,占到五成以上。当然,我们反对利用刑事手段去介入经济纠纷。所以,律师在代理刑事控告时要对案件进行充分的论证,杜绝只看利益,不看事实,防止成为违法行为的帮凶。(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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