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区分传销犯罪和集资诈骗犯罪?

作者:张永华 来源:微信公众号刑事辩护律师参考 发布时间:2021-09-11 00:53:35 点击数:
导读:金融犯罪辩护律师张永华认为:什么情况下构成传销罪(轻罪)而不成立诈骗罪或者集资诈骗罪(重罪)?最难回答。法院和检察院有时候也说不请。律师在辩护时因势利导往往对案件走向起关键作用。

感觉这两种犯罪很像,好像还有诈骗型传销和拉人传销~谁能说说他们的具体区别?

北京金融犯罪辩护律师张永华:传销犯罪和集资诈骗犯罪的区别,这实际上是一个非常难回答的问题。This is a good question! 我尝试回答一下。先说:法律跟自然科学不一样,前者的定罪、量刑过程有多种变数和变量,然而后者的推理过程非常清晰,即如果A即B。

所以首先声明,具体案件的认罪处罚过程跟律师的辩护有很大关系(这也是为什么在刑事案件中,律师其实很重要的原因吧)。以下答复不探讨法学理论问题,只谈司法实践中的作法。

传销罪的学名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规定:“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由此可见,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都有骗取财物的因素。没有骗取钱财的可能构成:(1)非法经营罪;或者(2)不够成犯罪。

“拉人头”传销也看是否骗取钱财,然后才认定是否属于:(1)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2)非法经营罪;(3)不构成犯罪。

什么情况下构成传销罪(轻罪)而不成立诈骗罪或者集资诈骗罪(重罪)?最难回答。法院和检察院有时候也说不请。律师在辩护时因势利导往往对案件走向起关键作用。

所以,如果你摊上事了,就看你的律师团队是否强大!

一起来看看法院是怎么区分诈骗罪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的:

2020年辽宁省沈阳中院判的(2019)辽01刑终816号案可以借鉴。一审法院判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有期徒刑2年6个月,检察院认为构成诈骗罪,法院判的“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错了,因而检察院抗诉案件进入二审。

二审法院认为:诈骗罪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都有骗取财物的特征。不仅因具有骗取财物的特征即认为是诈骗罪或者集资诈骗罪。

二审法院认为,该案被告人不仅骗取公民财物,而且严重扰乱经济与社会秩序,对该行为性质评价为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更加符合立法原意。因此维持一审判决,驳回法院抗诉。

希望以上回答对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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