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刑事辩护律师张永华:特斯拉“维权车主”距离敲诈勒索还有多远?

作者:张永华 来源:刑事辩护律师参考 发布时间:2021-05-04 22:47:46 点击数:
导读:那位站在特斯拉车顶,戴着口罩,双臂张开“维权”的那位勇气可嘉的女士以及她的同伴们,是时候咨询专业刑事辩护律师作一些刑事法律风险的教育了。或者,基于底线思维,也可以找一个知名刑事律师团队(考虑到事件的复杂性)提前作些准备。

(本文作者张永华律师,法学博士,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北京刑事律师,知名刑事律师事务所律师,金融犯罪刑事辩护律师,职务犯罪辩护律师,贪污贿赂罪刑事律师、受贿罪辩护律师,知名刑事律师事务所专业刑事律师)

那位站在特斯拉车顶,戴着口罩,双臂张开“维权”的那位勇气可嘉的女士以及她的同伴们,是时候咨询专业刑事辩护律师作一些刑事法律风险的教育了。或者,基于底线思维,也可以找一个知名刑事律师团队(考虑到事件的复杂性)提前作些准备。4月19日,张女士站在上海车展特斯拉车顶上“维权”并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事件持续发酵。她“火”了。但是激情归激情,越是大事,牵涉利益广,有方方面面参加,尽管开头热闹,最后还是要回到事实和法律上来。

冷静一下。张女士的行为,像极了敲诈勒索罪的一个犯罪类型:“维权型”敲诈勒索。

这是指,行为人在购买商品或者消费享受服务的过程中,不合理地故意夸大甚至彻底虚构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问题,打着“维权”的旗号,以威胁、恐吓等不正当手段向商家索要经济赔偿,数额较大的行为。

《刑法》第274条: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本案如果请刑事律师对敲勒索罪法律咨询的话,权威刑事律师合理估计属于第二档,数额巨大。

没想到吧?口口声声“维权到底”的那位女士,在“维权”是否违法这个问题上,还有错误的认识。她认为,“我觉得首先维权这件事情它不违法,但是一定不要采取这种过激的行为。那么我被就是关了5天了,我也为自己这种过激的行为承担了我应该承担的责任。”

在专业刑事律师看来这句话有两个认识误会。第一,她认为“维权”不违法,这个是错误的。“维权”有合法“维权”和非法“维权”之分。可以这么说,合法的“维权”是合法的,非法的“维权”是非法的。超过了一定的程度,“维权”就成了违法,甚至犯罪。第二,她好像是认为5天的行政拘留就是“过激” “维权”的应该承担的全部责任。其实不是的。这只是一部分。如果构成违法犯罪,还要承担其它责任。还有民事责任。

整个事件像极了“维权型”敲诈勒索,是因为其像极了符合三个条件:(一)不合理地故意夸大甚至彻底虚构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问题;(二)以威胁、恐吓等不正当手段向商家索要经济赔偿;(三)敲诈勒索数额较大。刑事律师辩护时也是围绕这三个方面。

(一) “不合理地故意夸大甚至彻底虚构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问题”。

本案归根结底是一个问题:刹车有没有失灵?也就是车辆到底有没有质量问题,这个决定了“维权”车主是否有权利基础。如果基础不存在,自然是无“权”可“维”。性质可能发生变化。手段过激了成立敲诈勒索犯罪。

目前特斯拉拒绝认可刹车失灵情况存在。根据特斯拉说明,当时张女士的父亲驾车在341国道上发生交通事故。驾驶人的车速有118km/h,同时数据显示踩下制动踏板后制动系统自动介入工作,就其掌握的数据结合事故现场来看,张女士提出的刹车失灵这一说法并不存在。

这一点事关“维权”合法性的事实基础。解决问题的途径是鉴定。

那么,车主是否曾经拒绝过鉴定?整个事件是一个车辆质量的问题,不是事故责任。事故责任已由交警确认了。有人说,目前国内还没有任何第三方机构能够检测出特斯拉刹车失灵的具体原因,因为还没有标准。个人不同意这个观点。鉴定要解决的是车辆质量问题,不是事故原因。刹车系统有没有质量问题,可以通过鉴定得出结论。

退一步说,就算智能汽车的刹车系统有特殊性,鉴定机构也可以作出保留意见。对此保留意见,法院可以根据裁判规则作出补充认定。

不要低估法律。司法途径能够解决。

通常“维权型”敲诈勒索中,行为人声称其利益受损,但是不会提出对其购买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进行质量鉴定,甚至当商家或政府部门提出此要求时,其往往持抵制态度,找各种牵强的理由,只是索要赔偿。由此推定“维权”是假,非法索要钱财是其真实心理动机。

从目前情况看,特斯拉和车主各自陈述并不一致。其家属说不做第三方鉴定,是因为他们目前对特斯拉委托的第三方鉴定真实性、公正性产生怀疑,生怕自己掉进“委托第三方鉴定机构”精心设计好的“陷阱”。尽管是家属,仍是案件第三人。目前还不清楚当事人的意见,所以说是“像极了”。

(二)以威胁、恐吓等不正当手段向商家索要经济赔偿。

本案中,车主自己承认有“过激”行为,其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5日可以作为证据。特斯拉公司陈述,除上海车展外,车主有数次行为,包括到特斯拉郑州福塔门店用喇叭播放特斯拉负面言论,在车身用红漆喷绘“刹车失灵”文字,还有郑州车展的行为等其它几次。

不知车主是否寻求过知名刑事律师事务所的帮助。法律上将这些行为称为“软暴力”。若行为人实施的目的是使商家产生恐惧、恐慌进而形成心理强制,达到谋取不法利益的目的。如此,则具备敲诈勒索罪的行为要件。

一些“维权”主体在请刑事律师之前,以向新闻媒体曝光,作为筹码索要赔偿的手段。在一些案件中,向新闻媒体曝光会侵害经营者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使得经营者产生害怕、畏惧心理,也符合刑法意义的“胁迫”行为,成立敲诈勒索罪。

消费者在法律的范围内“维权”是合法的。但是如果消费者采用一些明显违法的行为进行“维权”,这些行为成立犯罪,是没有问题的。最好提前找一个好的刑事律师辩护,或者为此作准备。

本案是否属于这种情况,不作结论。

(三)敲诈勒索数额较大。

数额较大是指敲诈勒索数额较大。关键问题是车主诉求是否合理。

本案中该女士于2019年11月在郑州福塔特斯拉中心购买了该车,花了41万元左右。到2021年2月底,开了约1年3个月时间。车主的诉求主要是退车退款, 另外向商家提出赔偿精神损失费、医疗费、误工费等要求。特斯拉经过几次降价,实际该型号Model 3车已经降到起步价24.9万元(补贴后)。

当然如果走刑事程序,在特斯拉提供证据证明车主曾经提出以上诉求时,车主可以辩解,我说的精神损失费就是1元钱;医疗费其实也没什么;误工费的话,我也没工作,就给1元钱就可以了。这么一来特斯拉所说的“巨额赔偿”其实就是2块钱。

但是要求退车退款的诉求金额已经巨大了。

车开了这么长时间还要求退车退款?这个要求哪个商家能“妥协”?如果对一个消费者“妥协”了,商家的生意还能继续作吗?法律上核心问题是,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要求退车退款?一般来说,汽车出售后若出现质量问题,可以提出修理、更换、退货。但是这些诉求,需基于《汽车销售合同》和《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特别是《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换整车的诉求需要符合《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20条和第21条规定的 5 种具体情形。

回到本案,转向系统、制动系统的同一主要零件因其质量问题,累计更换2次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的,可以要求更换整车或“退车退款”。

车主的意思是这个车,“我是不敢开了。看到这台车,我的膝盖都是软的,我觉得太恐怖”。

个人认为如果坚持“退车退款”,需要有更充分的理由。心理上的害怕、恐惧不构成充分理由。

最后点评并前瞻一下。这个事件发生得突然。车主遭遇事故后就跟特斯拉杠上了,非要“退车退款”不可,硬生生当上了一个不识玉皇大帝的孙悟空。时间很短,仓促闹出了这么一个大事(说轰动全国不夸张吧?),也难怪考虑不周。随后多少人头脑发热跟进了,现在进退维谷,全搭上了。

特斯拉是专业队、国家队,而且是一流的,有科技支撑,那就是“不妥协的底气”所在。在专业队面前,我们的几个车主连业余队都算不上,至多算个什么呢。。。都说不上来了。

以后作这种事,至少要稍微专业一点。如果当时在北京的话,至少找一个北京知名刑事律师事务所咨询,就相关法律问题作详细论证、推演。在其它地方也是如此。

将来怎么发展,是多种因素合力的结果。该女士及其同伴将来会怎么作,也是该多种因素之一。继续“维权”,或者不继续“维权”,向公安机关刑事报案都会作为特斯拉公司选项之一。

至于是否走到刑事程序,要看后续发展。(完)

(本文作者张永华律师,法学博士,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北京刑事律师,知名刑事律师事务所律师,金融犯罪刑事辩护律师,职务犯罪辩护律师,贪污贿赂罪刑事律师、受贿罪辩护律师,知名刑事律师事务所专业刑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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